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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乐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原二级主任科员陈建明
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发表日期:2025-06-13 08:30:00 来源:韶关廉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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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经韶关乐昌市委批准,韶关乐昌市纪委监委对乐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原二级主任科员陈建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陈建明违反组织原则,多次违规出入国(边)境;廉洁底线失守,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在项目承揽和关系协调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陈建明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韶关乐昌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韶关乐昌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陈建明开除党籍处分;由韶关乐昌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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