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践行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大力倡导的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切实解决国家工作人员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为构建和谐韶关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公务员法》,结合市直机关单位开展的“效率年”活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指的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第三条 严禁国家工作人员在公务时间或在公共场所打麻将。
第四条 严禁国家工作人员在学习、培训和下基层调研、检查工作等公务活动期间打麻将。
第五条 严禁国家工作人员在公共场所以打麻将等各种形式输赢钱物。
第六条 严禁国家工作人员与管理和服务对象以打麻将等各种形式输赢钱物。
第七条 凡违反上述规定第三、第四条的,一律给予通报批评,并视情节作相应处理。凡违反上述规定第五、第六条的,除按《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及省纪委、省监察厅《关于严禁共产党员、国家工作人员参与赌博活动的补充规定》(粤纪发[2002]5号)的有关条款给予纪律处分外,当年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副科以上领导干部参与赌博的,一律先予免职,再按规定处理。
第八条 各级党委(党组)负责本规定的贯彻实施,党政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为直接责任人,班子成员应起表率作用。凡对本地区、本单位打麻将等赌博问题不制止、不查处或有举报压制不查,以及本地本单位打麻将等赌博之风屡禁不止的,将追究地方及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凡单位发生国家工作人员参与打麻将等赌博行为的,该单位当年度绩效考核及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考核评先评优均一票否决。
第九条 国家工作人员要自觉接受监督。发现国家工作人员涉嫌打麻将赌博等行为时,任何人均可向当地纪检监察机关举报(市区举报电话号码:8300998,受理时间:上午8时至夜晚零时)。经查实属赌博行为的,由查处单位对举报人按没收赌资总额的50% 进行奖励。奖金由罚没单位在结案后一个月内支付。
第十条 建立快速反应机制,从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人事局等部门抽调人员成立协调领导小组,负责监督检查以上规定的贯彻执行。各地公安机关要积极协助当地纪检监察机关查处国家工作人员涉嫌打麻将等赌博案件。公安机关在查处国家工作人员此类案件后,应及时向当地纪检监察机关通报和移送。
第十一条 本规定由市纪委、市监察局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